融資平台扣4%利息 包商不滿損失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0日電)苗栗縣政府債台高築,由中央協調台銀成立「融資平台」,提供新台幣42億元資金協助周轉還款,但數名包商不滿進入平台得被迫損失4%利息,今天向監委陳情。
監察委員楊美鈴、江綺雯今天到苗栗縣巡察地方機關業務,並受理民眾陳情;土木包工業者陳永亮等人向楊美鈴反映,縣府積欠汽車信用貸款借款怎麼貸款比較會過件工程款,不少業者為了儘快取得款項求生存,進入縣府與台銀成立的融資平台,卻得付擔4%利息損失,「實在豈有此理」。
中央為協助苗栗縣解決財務危機,協調財政部國庫署、台銀及縣府3方成立「融資平台」,由台銀提供42億元融資總額資金,4年貼現利率4%,取得付款憑據廠商可透過平台申請融資取得款項,但須扣除廠商負擔的4%利息,財政部每月再從苗縣統籌分配稅款扣除1億元償還台銀。
舉例而言,縣府應付未付的工程款若是100萬元,廠商透過融資平台取得款項須先扣除4萬元,實際只能拿回96萬元。
陳永亮說,業者已經共體時艱1年多,有人週轉不靈倒閉,還有很多包商也「快活不下去」,縣府延遲給付的款項未加計利息就算了,豈能倒因為果讓廠商被迫損失4%金額。
財政處銀行信貸利息土地信貸設定怎麼貸款比較會過件副處長蔡佳慧解釋,融資平台是為解決廠商資金燃眉之急,並無強制性,但廠商透過平台向銀行領得款項等於是廠商與銀行間的合約,銀行先扣除4%利息,將來縣府仍須還款100%。
蔡佳慧說,礙於缺乏法源編列預算,4%利息錢也無法由縣府支出,考量廠商立場,已研擬公文向財政部請示是否讓廠商申報營業所得稅時,將4%款項提列損失,但中央尚未回覆。
監委楊美鈴指出,就民法債務觀點,廠商訴求不無道理,縣府應補足廠商無形中損失的4%款項,如遇法令障礙須提出檢討,應合理反映,設法突破解決。1041020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融資平台扣4-利息-包商不滿損失-121056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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